正之源

知本正心·行当前事·同源共流·创百年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沈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

  1. 【颁布时间】2020-12-14
  2. 【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沈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
  3. 【发文号】法〔2020〕322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6. 【法规来源】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20/12/id/5667580.shtml

  7. 【法规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沈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沈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

法〔2020〕3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规定,沈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 周强

  2020年12月14日
扫码关注
电话/TEL

0539-8328377

传真/FAX

0539-7571002

地址/ADD

山东临沂北京路与蒙河路交汇北50米奥德0CC写字楼9层

扫码关注

正之源官方微信号
山东正之源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9061903号 技术支持: 智顺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