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称中国音集协)诉赣州市国会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称赣州国会娱乐)侵犯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纠纷上诉一案,最终由双方当事人签订KTV曲库使用协议和解。据悉,这已是中国音集协第二次起诉赣州国会娱乐。 早在2012年冬,中国音集协首次起诉赣州国会娱乐使用KTV曲库未付费,2013年6月曾在江西高院二审和解结案。此后,赣州国会娱乐股东变换,不再按约向中国音集协交纳KTV版权使用费。 2014年2月26日,中国音集协以赣州国会娱乐既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也未经中国音集协授权,且未支付涉案作品许可使用费,以营利为目的,收录并擅自在其经营的KTV包房使用《非诚勿扰》、《爱的旅程》、《LIFE》、《加油》、《寸草心》等126部音像作品,侵犯了中国音集协依法信托管理的著作权,且在第一轮诉讼后仍未积极主动放弃侵权,请求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
2014-11
在一审败诉后,长沙消费者诉中国移动流量清零案二审近日宣判。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中认为一审判决在认定方面存在不当之处,但认定长沙移动没有构成侵权,维持原判。 2013年6月,长沙律师刘明在长沙移动营业厅办理了一个“20元包150M流量”的手机流量套餐。7月结束后,还剩92M流量没用完,进入8月后这些没用完的流量全部被清零。刘明认为移动公司这一做法不公平,侵犯了其财产权、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于2013年8月初在长沙市天心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国移动返还或补偿已被清零的流量,并停止未来的清零行为。引起社会关注。 2014年2月,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在一审判决中认为,流量并非“物”而是服务的计量,因此清零流量并不侵犯原告的财产所有权。结合中国移动告知的各类信息,原告“应当知道”包月流量是附有时间条件的,否则不可能提供优惠。结合其他证据,法院认为原告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并未受到侵犯。
2014-11
案例回放 2011年2月,张某入职某公司,月工资标准为2500元,公司实行电子打卡记录考勤。2012年10月,张某怀孕,2013年2月3日,张某口头向公司领导要求休事假,在领导未同意的情况下,一直没来上班。公司人力资源部与张某联系,张某声称自己不舒服,不想回公司上班了,并口头提出辞职。 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旷工3天公司便能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公司要求张某亲自回公司办理离职手续或者委托他人办理离职手续,但张某拒不办理工作交接。 ◆员工口头提出离职时的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对员工提出离职的形式做了规定,应以书面形式。而当员工口头提出离职时公司该如何处理呢?实践中,很多员工都是通过口头方式完成离职的,但是用人单位一定要及时作出处理,如果口头提出离职的,一是可以要求员工及时补上书面离职申请及手续。二是可以对口头离职的内容进行确认,比如通过录音的形式。因为用人
2014-11
中新网重庆11月22日电 (郝绍彬 屈冬梅 刘贤)张某伙同他人向不特定人群发诈骗短信,骗取钱财14万余元。记者22日获悉,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万元,退赔受害人14万余元。 2012年12月至2013年6月期间,张某伙同羊某、符某、符某某等人,由张某负责通过他人向不特定人群发送“恭喜您获奖”的虚假信息,诱骗被害人登录被告人张某购买的源代码伪造的湖南卫视《我是歌手》栏目等网站,核实“获奖”信息骗取被害人信任。 张某等人接听来电,以领取奖品需缴纳“保证金”、“个人所得税”为由,诱使被害人将钱转入指定账户。符某负责自己或指使他人到银行取款,然后共同分赃,共诈骗秦某等14人14万余元。 渝中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发送短信和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作
2014-11
去年,北京离职空姐代购案引人关注。昨天,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审理判决了一起类似案件。 旅行社领队在带团出境游过程中购买大量化妆品随身携带入境,她不是自用,而是为她和小姐妹合开的淘宝店进货。昨天她和她的小姐妹一并被判定为“走私罪”。 小姜,35岁,是杭州某旅行社出境领队;小傅,28岁,是小姜的小姐妹。2009年9月,两人合开了一家淘宝店,专做奢侈护肤品海外代购,并且通过了淘宝的全球购认证。 公诉人说:小姜是出境游领队,多次利用带旅行团出境的机会,在境外免税店采购化妆品,以随身携带的方式将境外采购的化妆品携带入境,并在入境时选择无申报通道通关;而小傅主要负责淘宝店的日常经营管理,不过2012年11月、12月也分别两次从境外免税店采购化妆品,同样未向海关申报,随身携带入境,用于网店销售。 2012年3月至2013年3月期间,两人走私各类化妆品入境,偷逃应缴税
2014-11
中新网重庆11月21日电 (郝绍彬 屈冬梅 刘贤)网友在论坛发贴内容涉及侮辱、诽谤并被转载,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及时删除应承担什么责任?记者21日获悉,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首次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宣判一起网络侵犯名誉权案,判决被告赔礼道歉,赔偿保全费1000元。 2014年6月9日,一网民在某知名论坛发布《重庆某公司采购经理宋某认钱不认人》一帖,后该网民陆续发表了《重庆某公司采购经理宋某认钱不认人(转载)》、《重庆某公司采购部经理吃钱吃疯》等网帖,内容涉及侮辱、诽谤性语言。上述网帖被百姓关注、新浪博客、爱写网、唠唠嗑等网站网民转载。 6月24日,宋某委托律所向该论坛发出律师函,要求立即删除侵权帖子、查明信息发布者的身份信息,并赔礼道歉。 8月4日,该论坛收到法院传票当天即将涉案帖子删除。 原告认为,
2014-11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针对网易云音乐发出网络禁令,认定“网易云音乐”平台及其下游分销商通过互联网络、移动网络公开向公众传播的《时间都去哪了》等623首网络音乐涉嫌侵权行为,裁定要求“网易云音乐”平台及其运营各方应该立即停止该传播行为。据了解,该网络禁令是湖北省第一例因网络著作权争议提起的诉前禁令。 禁令申请人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下称腾讯公司)是《时间都去哪了》等623首网络音乐著作权人。腾讯公司发现,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下称广州网易)、网易(杭州)网络有限公司(下称杭州网易)、杭州网易雷火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网易雷火)等三方运营的“网易云音乐”平台未经许可向公众传播涉案音乐作品,而且,“网易云音乐”平台还通过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下称湖北联通)运营的“网易云音乐畅听流量包”及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下称广东欧珀)生产厂商在其欧珀手机中定向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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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临高(海南)11月25日电 记者 邢东伟 通讯员 黄颖 翟小功 备受关注的海南临高县15人特大涉黑犯罪一案于11月24日在临高法院一审宣判。“黑老大”王不林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及寻衅滋事罪等罪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该涉黑组织成员骨干钟全朋、林光全、郑加及其余11名均系与该涉黑组织勾连实施犯罪的人员,也分别获刑。 法院查明,2009年1月至2014年5月期间,王不林纠集了一批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形成了以王不林为组织者和领导者,钟全朋、林光全、郑加为积极参与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层次分明、成员固定,人数较多,且具备一定经济实力。同时购买了5支火药枪、砍刀、车辆等作案工具、租赁了固定的联系和聚集场所,通过多次持枪、持刀以暴力威胁和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了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滥发林木、容留他人吸毒、行贿等违法活动,称霸一方,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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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太遭遇车祸被撞成十级伤残,事后将保险公司及肇事司机一起诉上法庭,索赔包括近两万元误工费在内的各项损失共计12万余元。 近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作出维持一审的终审判决,被告保险公司及肇事司机尹某赔付原告施老太含19748.4元误工费在内的各项损失共计122166.2元。 2013年4月2日9时30分左右,已届60岁的尹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与施老太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致施老太左胫骨平台粉碎性骨折,后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限评定为180日。尹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投保了机动车交强险,事故发生在有效期内。 治疗终结后,施老太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及肇事司机赔偿包括误工费在内的各项损失12万余元,其中包括误工费19748.4元,并向法庭提交了其2012年3月至2013年3月期间在当地某领衬厂的工资表等证据。 法庭上,保险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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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张钊 通讯员宁宇 一名货车司机使用假驾驶证,帮物流公司送货,却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他人死亡。事后,死者家属要求肇事司机所在物流公司进行赔偿,物流公司则认为肇事司机使用假驾驶证,双方的劳动合同无效,所以不用承担责任。近日,花都法院对该案进行判决,认为发生事故时,肇事司机在事实上是为物流公司工作,公司有赔偿责任,最终判定公司赔偿死者家属42万多元。 王某是花都一家物流公司的货车司机,然而他的驾驶证上姓名却是“鲁某”。去年10月的一天晚上近7时,王某开着一辆牵引车,后面拖着重型集装箱,行至花都新华街一处交叉路口,准备右转进入匝道。此时,一辆摩托车从同方向驶来,双方避让不及,发生碰撞,摩托车主受伤后送往医院,于当日抢救无效死亡。 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使用假驾驶证,属无证驾驶,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死亡的摩托车主同样没有驾驶证,摩托车也没有号牌,根据现场情况,其承担次要责任。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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