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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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景慧

朱景慧律师|个人简介

 

执业律所:山东正之源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部副主任

咨询电话15863916118、19806027707

律所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与蒙河路交汇北 OCC 奥德国际 A 座 9 楼(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南邻)

服务承诺:预约免费案件分析、免费出具案例分析报告;刑事案件紧急响应,第一时间介入办案

一、律师简介

朱景慧律师深耕临沂刑事辩护实务 12 年,专注刑事案件全流程代理,主攻取保候审、不起诉、轻罪缓刑、无罪辩护业务,实行全流程一对一专属办案模式,立足临沂本地司法环境,全方位维护当事人人身、财产及名誉权益。

个人资质:

山东理工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硕士;全国律协、山东省律协、临沂市律协会员;山东正之源律师事务所刑事部副主任、律所年度优秀律师、先进工作者。兼任中华环保联合会公益维权志愿律师,法律快车、找法网、中国律师网等主流法律服务平台特邀律师、临沂本地媒体公益合作律师。

执业核心优势

熟悉临沂各地公安、检察院、法院、看守所办案流程,精研刑事案件黄金 37 天取保实务,取保实操经验丰富;

一站式全周期办案:侦查会见→取保候审申请→审查起诉辩护→一审庭审→二审上诉,全程专人跟进案件;

临沂本地可线下面谈,承接全国刑事案件,24 小时紧急来电响应,案发即刻介入。

二、擅长业务领域

朱景慧律师聚焦刑事辩护,累计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近 200 件,精准区分案件类型定制辩护方案:

重大人身类犯罪: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等,擅长缓刑争取、刑事和解谅解、一审及二审改判缓刑,承办多起政府督办、舆情敏感类重大案件;

经济及网络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帮信罪、新型计算机信息类犯罪,重点争取不起诉、缓刑、减免违法退赔,保全当事人家庭财产与养老待遇;

涉税刑事犯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逃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等涉税案件辩护;

无罪辩护专项:针对诈骗、帮信、放火等罪名,围绕主观不明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开展无罪辩护,多起案件实现检察院不起诉;

其他刑事案件:抢劫罪、盗掘古墓葬罪、组织 / 容留卖淫罪、敲诈勒索罪等传统刑事犯罪。

三、经典刑事辩护案例精选

(一)经济犯罪|缓刑、免除退赔

1、姜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 4000 余万)

案件概要:当事人涉非法集资,涉案金额 4000 余万元。

办案思路:从犯认定、自首、认罪认罚、全额上缴违法所得。

办案结果:判处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免除后续集资款退赔责任,保全家庭财产及退休待遇。

2、冯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 5000 余万)

案件概要:投资公司区域负责人,涉案 5000 余万元,集资损失近 4900 万元。

办案思路:自首情节、层级从属性、认罪认罚。

办案结果:主犯获从轻量刑,免去巨额退赔义务,保住个人及家庭资产。

(二)证据不足不起诉|无罪类案件

3、翟某某诈骗罪(涉案 15 万元):当事人被指控为诈骗团伙协助引流,辩护聚焦无犯罪主观明知、无虚构事实行为、在案证据残缺,检察院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作出不起诉决定。

4、何某某诈骗罪(涉案 30 万元):当事人受蒙骗出借银行卡、手机号,辩护人证实当事人不知情、无犯罪合意,最终检察机关不起诉。

5、李某某帮信罪(流水 250 万元):涉两卡犯罪,围绕主观不明知、案件事实无法闭环辩护,办案机关因证据不足不予起诉。

6、放火罪:因家庭纠纷涉嫌纵火,以事实不清、关键证据缺失辩护,案件不起诉结案。

(三)交通肇事案件|缓刑、二审改判

7、曹某某交通肇事(致死 2 人,二审改判缓刑):一审判处实刑二年三个月,代理二审促成民事全额赔偿、被害人家属谅解,二审改判缓刑。

8、史某交通肇事(致死 3 人,督办敏感案件):肇事全责致三人死亡,依托自首、足额赔付谅解等情节,获刑三年、缓刑五年。

9、倪某某交通肇事1 死多伤):全责肇事致一人死亡多人受伤,自首 + 全额赔偿谅解,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10、林某交通肇事1人死亡):全责致人死亡,认罪赔偿获谅解,判决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四)其他代表性案件

11、交通事故二审改判案:当事人亲属因交通事故致残后死亡,一审缩减伤残赔偿金,代理上诉后二审全额支持伤残赔偿。

12、郭某敲诈勒索案:源于工程欠款纠纷被刑事立案,论证纠纷本质属性、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最终判处缓刑。

13、李某抢劫罪:涉案手机价值 4000 元,初犯坦白从轻量刑。

14、刘某盗掘古墓葬案(省级文保汉代古墓):认定从犯、坦白,依法大幅度减轻处罚。

15、刘某盗窃罪(扒窃 5100 元):赃款全部追回,坦白退赃,获短期刑罚。

16、郑某某抢劫案(参与 9 起):从犯 + 被胁迫情节辩护,刑期大幅下调。

17、张某过失致人死亡案:事发后积极赔偿取得谅解,一审判决缓刑。

18、萧某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临沂首例):本地首起该罪名案件,认罪悔罪、取得被害人谅解,从轻判处。

四、律师寄语

遭遇刑事立案、刑事拘留,当事人与家属往往惶恐焦虑、不知所措。多年刑事办案中,我始终坚持不预先定性、不主观推定有罪,立足卷宗证据与法律规定,深挖案件全部从轻、减轻、无罪细节。

辩护不靠空泛安慰,凭借 12 年本土办案经验梳理案件疑点、对接办案机关、依法提交辩护意见,竭尽所能为当事人争取不起诉、取保、缓刑等最优结果。身陷刑事困境不必独自承压,如实陈述案情,我将恪守律师执业准则,做您维权路上可靠的法律后盾。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15863916118 / 19806027707

律所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与蒙河路交汇北 OCC 奥德国际 A 座 9 楼(山东正之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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