胥女士在住院治疗时因精神病病情较轻还经常协助食堂进行分餐工作,不料在一天早晨工作间如厕时摔伤。为此,她认为精神病康复院未尽到看护之责而诉至法院索赔。由于摔伤也有胥女士自身不慎之因素,近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以各担责50%为据,作出精神病康复院赔偿胥女士各类损失13074.03元的一审判决。胥女士是一位精神病患者,2005年8月进入闵行的一家精神病康复院进行治疗。因胥女士病情较轻,所以在康复院可以自由活动。另外,还应康复院的要求,在每天三餐开饭时间内,协助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分餐工作。2009年11月13日早晨,胥女士再次来到楼下食堂,准备帮助工作人员分发早点,不料在食堂外的卫生间内不慎摔例,造成左腿胫骨骨折的严重后果。出事后,胥女士入医院,并于同月20日转入七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康复治疗,去年2月出院。胥女士认为,自己是精神病人,在接受治疗过程中,精神病康复院应尽到看护责任,但却未能履行看
2011-08
两男子冒充北京市人事局工作人员,以帮助办理北京户口为由,诈骗他人17万元。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傅萩波有期徒刑4年,罚金人民币8000元;判处被告人张富强有期徒刑9个月,罚金人民币1000元。2009年10月至2010年10月间,被告人傅萩波在海淀医院等地,冒充北京市人事局工作人员身份以帮助被害人杜先生妻子办理北京户口需要请客送礼、调档等为由,先后骗取杜先生2人共计17万元及香烟九条(经鉴定,价值为人民币2440元)。其中,被告人张富强于2010年9月11日参与骗取被害人杜先生人民币6000元。2010年11月3日,被告人傅萩波被抓获,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张富强。现赃款未起获。据被告人傅萩波供述,2009年他因在海淀医院看病认识了本案被害人杜先生。10月左右,杜先生跟其说想为他的妻子办理北京户口。其就告诉被害人杜先生其是北京市人事局人事处二处的处长,能通过特殊渠道
2011-08
8月10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在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下达刑事裁定书,对备受媒体和公众关注的“瘦肉精案”主犯刘襄等五人进行了终审宣判,驳回瘦肉精案主犯刘襄等5人上诉,维持原判。该裁定为终审裁定。7月25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刘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奚中杰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肖兵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判处被告人陈玉伟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被告人刘鸿林因有重大立功表现,且系从犯,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九年。被告人刘襄等五人均不服一审判决,分别提出上诉。其中刘襄的上诉理由主要有6条:一、主观上没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客观上所实施的行为与刑法所列举的危险方法不具有相当性;二、没有证据证实本案造成的严重危害后果,且造成危害后果的原因也不具有惟一性;三、刘襄的行为不构
2011-0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2011-08
朋友以绑架为由骗财26万元,28岁的福建男子林贵南为这名“骗子朋友”提供存款帐号。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林贵南有期徒刑3年,罚金6000元;与前罪未执行完毕的罚金人民币4000元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罚金1万元。2010年7月间,被告人林贵南明知简聪智(另案处理)等人实施诈骗行为而为其提供用于存取赃款的银行卡账号。2010年7月6日,被害人房先生在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银行内,被简聪智等人以绑架其子需要赎金为由,骗取人民币26.1万元。同日,被告人林贵南伙同磨礼南(另案处理)在福建省云霄县将上述赃款取走。2010年9月30日,被告人林贵南被公安机关抓获。据被告人林贵南供述,他与简聪智是狱友,出狱后简让其跟着他干骗人钱的事,如果骗成钱将分给其百分之十二的好处,把钱取出再交到简手里将会再有百分之二的好处。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贵南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
2011-08
为了挣钱明知违法还心存侥幸,以为躲得过初一就能躲过十五。8月8日,赵杰、范军以非法经营罪分别被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判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随卷移交的作案工具塑封机一台、压捆机一台、压力机一台、锁线机一台、压槽机一台,予以没收。2010年3月份,赵杰接手了朋友的一个印刷厂,在一次偶然机会下认识了范军,两人一来二往熟悉后,范军找赵杰商量自己准备印制一些书籍销售,问赵杰有没有场地,愿不愿意干。说自己还有个朋友陈伟(另案处理)对印刷很有研究,可以让他负责生产、技术指导;赵杰负责提供场地和找工人;范军负责提供材料、资金、销售工作;利润三人分。李伟自己原来也是开印刷厂,有一套印刷设备。考虑到赵杰这边设备也不齐全,说可以把自己的设备拉过来,算是入股。李伟将机器(塑封机一台、压捆机一台、压力机一台、锁线机一台、压槽机一台)拉来后在赵杰家住下,将机器设备安装调试好。范军提出印制非法出版物《富江》和《漩涡》两本
2011-08
8月8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金座公司非法集资一案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核准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包崇华、陈文跃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10月,包崇华在申请设立云南金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时采取欺诈手段,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工商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达500万元。2007年7月15日至2009年8月17日,包崇华伙同陈文跃及原审被告人崔晓红,以金座公司发展“三农”建设为幌子,编造事实和信息向社会进行虚假宣传,以高额回报相诱,采用先到期集资款本息由后续集资款兑付的手段,通过设立在昆明的各个管理处,诱使不特定社会公众向金座公司“投资”,非法吸纳21256人次资金共计4.8亿余元,其中仅有4922万余元用于种植基地和日常支出,大部分资金被用于支付到期本息、业绩提成及被包崇华、陈文跃等人非法占有,未返还资金达3亿余元。2009年7月,包崇华指使他人将金座公司应
2011-08
只因老人不识字,借款人潦草书写借款内容,借款数额究竟为多少?双方各持一词。近日,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法官审结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74岁的徐老先生说,从2009年1月起,20岁的被告丁加加分别向其借款2000元、3000元,并出具了借条。借款到期后,被告丁加加却拒绝归还借款。被告丁加加则辩称其从未向原告借款:借条虽有她的名字,但借条不是她写的;而且借条中的借款数额只有大写,没有小写,大写的金额很潦草,可以看出大写的数字,但无法辨清数字后是“佰”还是“仟”。诉讼中,法官要求被告丁加加当庭书写借条内容,同时书写大写的“个、拾、佰、仟”,以便与借条原件内容和数额核对。被告拒绝书写,同时坚称借条非其所写,要求进行司法鉴定。在申请鉴定后,又拒绝缴纳鉴定费用。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丁加加虽申请对欠条作笔迹鉴定,但未缴纳鉴定费用致鉴定机构作退案处理,应由被告承担可能对其不利的后果,应认定借条系被告本人书
2011-08
大白天业主家中遭小偷光顾,贵重物品被窃,小区物业在安保工作上存在瑕疵。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物业公司赔偿业主叶女士损失2万元。叶女士是浦东新区海阳路某小区201室业主。2010年1月11日早晨7时许,叶女士离家上班,至下午6时下班回家后,却发现其住所已被小偷光顾,所有的橱柜都被刀撬开,家中一片狼藉。叶女士随即报警,公安人员到现场勘查后,经清点,叶女士家中的浪琴牌女士手表、惠普牌笔记本电脑及钻戒、项链等物品被窃。然而,由于该小区未安装监控摄像头等因素致使警方至今无法侦破该盗窃案件。因与物业公司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故叶女士以物业公司对小区的保安管理未尽义务为由向浦东新区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上,叶女士提出,小区内曾多次发生盗窃,虽公安机关也提醒物业公司提请业委会安装监控探头,但其不予理睬;此前自己也曾申请安装防盗窗,但未获物业公司的准许,而其安保措施又未加强。据此认为,由于物
2011-08
8月5日,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车主王亮赔偿乘客陈雪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共计人民币14.8万余元。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陈雪失声痛哭,那次意外以来,法院终于给自己和逝去的孩子一个公道。这一切都要从两年前的一场车祸说起。乘客酒后扭转方向盘酿车祸危害公共安全锒铛入狱2009年3月20日晚,许江民乘坐由刘力驾驶的大客车由江苏省吴江市至山东省东明县,次日凌晨3时许,当车行至京福高速公铜山县柳泉镇境内时,许江民欲下车解小便,因为没有到服务区,随时停车非常危险被司机拒绝。喝了几两白酒的许江民不听司机劝阻执意要下车,他快速窜到司机旁边,故意抢夺该车方向盘,导致客车刮碰到同向行驶的一辆大货车后翻入高速公路右侧沟内,导致客车内包括孕妇陈雪在内的多名乘客受伤,车辆毁损,高速公路部分设施毁坏。事发后,经精神疾病司法鉴定,许江民作案时处于普通醉酒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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