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李某与某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双方终止劳动合同后,李某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2012年10月,李某应聘到某商场工作,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时,李某提出自己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暂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商场可以多发点工资作为补偿。商场经理考虑到这样一来,企业可以省一笔社保费,职工个人可以多拿点工资,两全其美,于是答应了李某的要求。 2013年1月10日,李某在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造成工伤10级伤残。在家休养3个月后,李某提出与商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商场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工伤待遇。商场同意解除劳动合同,但不同意支付工伤待遇,理由是,不缴社保费是李某本人提出的,且商场每月多发100元工资给李某作为补偿,双方协商未果,李某申请劳动仲裁。 仲裁委认为,《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
2014-04
在不具备医疗美容资质的情况下,江苏南通一美容会所擅自为吴女士进行祛斑治疗,结果旧斑未祛成却增添大块新疤痕,经鉴定构成八级伤残。 近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维持一审的终审判决,南通市通州区金沙镇水芙蓉美容会所业主金某赔偿吴女士各项经济损失合计17万余元,返还美容费2000元。 已过40岁的吴女士系南通市通州区一家大型超市营业员。由于职业的因素,吴女士格外在意自己的形象。随着年龄的增长,其面部出现了几处明显的黄褐斑。2012年10月,吴女士来到通州区水芙蓉美容会所,与业主金某签订一份祛斑协议,祛斑费用共计6800元。当天,吴女士预付2000元。 此后,吴女士按金某要求做了E光、补水、激光等祛斑项目,但数月后,效果并不明显。2013年1月4日,金某改用药水为吴女士提取面部黄褐斑。不久,吴女士面部出现灼痛发红,脱皮结疤后又出现了凹陷。在吴女士交涉之下,金某承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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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民间借贷越来越普遍,数额也越来越高,由此引发的纠纷也日渐增多。2013年,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纠纷约占该院普通民事案件的45.06%,数量之多可见一斑。 钱借出去能还回来或能追回来当然好,但有时钱借出去了无法追回,甚至诉诸法律也无法胜诉,这究竟是什么原因?若发生纠纷如何让自己掌握更有利证据?近日,鼓楼法院法官向记者讲述一些真实的借贷纠纷案例,并解析其中法律关系及防范方法。 仅有汇款记录难证借款关系 2013年5月,李敏起诉要求王忠偿还自己6万元钱,李敏诉称,他和王忠是同学,一次同学聚会上,王忠说他联系到一个国家级开发项目,但缺乏资金运作,如果李敏能投资的话,将来一定会有可观回报。李敏很有兴趣,就向王忠提供的银行账户打入了6万元投资款。但时间过了一年多,李敏感觉没有什么动静,怀疑王忠所说的事情并不真实,便找他要钱。无果后,李敏告上法庭,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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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先生被某动漫公司录用,担任3D工程师,约定月工资为15000元。为给简历“贴金”,增加自己在公司中的筹码,贾先生在填写员工招聘表时写到:“2011年3月至2013年10月期间,在某传媒技术公司任3D设计主管”,并签字承诺:“以上所填内容均真实,如有虚假视为欺诈。” 然而,贾先生工作期间,公司发现其3D设计的能力和经验一般。经调查,贾先生所填“在某传媒技术公司任3D设计主管”是虚假的,公司遂将贾先生辞退。 点评: 杨雨民律师指出,“诚实信用”是劳资双方应履行的基本原则,企业或个人如果违背了诚信原则构成欺诈,将承担严重的责任。本案中,贾先生提供虚假信息,谎称自己做过主管,由此,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贾先生自己被辞退,也给用人单位的招聘造成了损失。 由此,用人单位对聘用者的背景调查是很重要的,还应包括如下内容:第一,审查员工年龄是否达到16周岁,以避免雇佣童工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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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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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法释〔2014〕4号 【发布日期】2014-03-25 【生效日期】2014-05-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司法解释 【文件来源】人民法院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后商标案件管辖和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 (2014年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06次会议通过) 法释〔2014〕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后商标案件管辖和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已于2014年2月1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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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超市分公司以员工严重失职造成公司重大损失为由,将该员工解雇。员工认为公司解除其劳动合同未事先通知工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获得支持。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市中院二审昨日判决,驳回该公司上诉请求。 2005年7月,刘某与某超市分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双方于2009年12月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有效期3年。公司聘请刘某为理货员,工资基数为2800元。 2011年12月,该公司货物损耗15万余元,占门店销售额8%.公司认为与理货员刘某严重失职有关,以此为由,依据《员工手册》规定,对刘某作出“最后警告”处罚。 2012年2月,公司根据《员工手册》 “员工失职行为造成公司损失额达10000元或以上的”,属于三级失职行为,“属于严重失职并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行为,公司可以予以辞退”的规定,以刘某“严重失职造成公司重大损失”为由,作出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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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讯 记者徐伟 为将自己经营公司的销项账目做平,在没有真实业务发生的情况下,杨某竟让另一公司先后多次为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90份,合计抵扣税款1484720.54元。近日,杨某被重庆市垫江县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被告人杨某系重庆鸿宇煤炭销售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2011年12月,被告人杨某为了将其经营的鸿宇公司的销项账目做平,遂与重庆绍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韩某商定,由绍中公司向鸿宇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鸿宇公司按照所开发票的票面金额的12.5%向绍中公司支付“点子费”。2011年12月21日至2012年3月19日期间,绍中公司的出纳张某在韩某的安排下,先后多次为鸿宇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90份,合计票面金额15668371.4元。被告人杨某利用虚开的9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垫江县国家税务局新民税务所抵扣税款1484720.5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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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田某通过北京搜斗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搜斗士公司)的网站选购了一款摩托车,并按规定先支付了运费,之后却杳无音讯。由于无法找到实际的卖家,田某遂以不能提供经营者姓名,致其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为由将搜斗士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该公司赔偿经济损失300元。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搜斗士公司旗下的马可波罗网成立于2006年,是一个精确采购的搜索引擎。一些销售产品的公司通过马可波罗网发布产品和企业信息,并通过马可波罗网寻找产品和供应商。2013年田某就是通过这个网站看到了一条文字广告——“全新原装摩托车只卖千元”,他点击了这个文字广告,进入了一个销售摩托车的网站,并选中了一款本田的摩托车。其与该网站的营业部联系,表示愿意购买该摩托车,并按规定预付了300元的运费,余款采取货到付款的方式。但田某称其并未收到摩托车。 搜斗士公司则认为,其网站对所有访问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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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买假人阎某花费6192元,在上海某国际购物广场购得两双进口男式皮鞋。事后阎某以该皮鞋中文标识产地与实际不符,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商家退一赔一。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阎某诉求,由商家收回阎某退还的BIKKEMBERGS男鞋两双;同时退还阎某货款6192元,赔偿阎某6192元。 2013年11月2日,阎某在该购物广场购买了涉案品牌男鞋两双,每双鞋的价格为3096元(原价3696元),共计6192元。后阎某发现所购商品鞋舌内标注的产地为意大利,而鞋底黏贴的标签产地为斯洛伐克。阎某认为该购物广场销售行为构成了欺诈,故在今年年初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该商家退一赔一。 法庭上,该商家则认为在出售男皮鞋过程中,未采取任何虚假或不正当手段去故意欺骗阎某。声称在商家眼里,职业买假者阎某在购物广场内购买的两双进口高档皮鞋,是商家在标明商品标识产地时,误将产地为意大利的皮鞋黏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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